产前检查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关键词: #产前检查
关键词: #产前检查
患者确诊怀孕后,一般在怀孕第12周进行第一次生育检查,患者需要在医院制作健康文件。第二次产检是在怀孕13~16周,患者应进行常规检查和唐氏综合征检查。第三次产检是怀孕17~20周,需要做B超。第四次产检是怀孕21~24周,需要做孕期糖尿病筛查。第五次产检是在怀孕2528周,检查乙肝。第六次产检在怀孕29~32周,主要检查患者浮肿。第七次生育检查是怀孕33~35周,评价胎儿的体重和发育状况。第八次产检是怀孕36周,第九次产检是37周,第十次产检是38周。
产前检查需要检查哪些详细项目
1、孕妇在怀孕12周内向正规医院提交文件,可以确定怀孕周期和预产期和评价怀孕风险,孕妇进行nt检查,即胎儿颈后透明带的检查,医生测定孕妇的身高和体重
2、在生育检查中进行手部检查,测定孕妇腹围、子宫高度和血压。唐氏综合征的筛查和糖尿病的筛查,肝功能和肾功能的检查和尿常规检查和血常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