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原发灶的治疗
皮肤癌原发灶的治疗如下:
(1)手术治疗:理想的治疗方法要求做到及时诊断、准确估计肿瘤范围和侵犯的深度,并在获得满意美容和功能效果的同时,使患者尽早恢复到治疗前的活动水平。外科能到达这一目的,它提供最大的保证是准确的诊断原发病、满意地切除肿瘤并达到不再复发的效果。
若手术切口能做到初期缝合,切除活检是最理想的方法,并同时获得诊断和治疗。首次切除后如边缘肿瘤残留,则需扩大切除,以保证完全切除肿瘤和治疗有效。病变周围皮肤活动性决定了病变切除的最大范围以及能否做到切口的初期缝合。皮肤周围活动性越大,越能安全地进行病变的切除。较大的病孪常需要进行皮瓣转移或游离植皮以闭合创面。另外,因放疗或电灼术后复发,或因为肿瘤侵犯骨或软骨的患者常需要手术治疗。病理监控性手术(microscopicaⅡy controlled excision),也称莫氏(Mohs)手术,用于反复复发或无其他有效方法的皮肤癌,其方法是手术过程中,在切缘处用刀切下一薄片组织作冰冻切片,在显微镜下检查有无癌组织,这种手术治愈率很高。有报道对148位患者的170企病灶采用该术式治疗,其治愈率可达到97.1%。最近,有报道应用莫氏手术联合前哨淋巴结切除治疗高转移危险皮肤鳞状细胞癌,渴望进一步提高这类肿瘤的治愈率。
(2)放射治疗:皮肤癌部位的原发性皮肤癌,若肿瘤未侵犯骨、或者软骨,且既往又未曾进行放射治疗,则放射治疗常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一般鳞状细胞癌对放射线中度敏感,基底细胞癌对放敏感,而且皮肤耐受性较高。因此,发生于暴露部位的病灶,手术切除后易致瘢痕形成,影响美容和功能。老年体弱,有手术禁忌证(有糖尿病、肾脏、心脏疾患等)者,均可选用放射治疗。但对瘢痕组织上的病灶(烧伤瘢痕)、以前放疗区、血供不佳或肿瘤累及骨和软骨,如头皮、手指、鼻、耳等处都不适宜于放疗。放射源首选电子线,其次为接触X线或浅层X线,照射野边缘应超过肿瘤0.5 - 1cm,肿瘤边界不清者,则将边缘扩3-4cm。根据变大小采用垂直、切线或多野照射。一般肿瘤剂量60-70GY/6-8周,基底细需剂量稍小,治疗中应根据肿瘤退缩情况调整射野及剂量。肿瘤直径小于1cm,可用X线接触治疗,总量60 -70GY,每次20 - 30GY,间隔3 天,共照2~3 次,应注意保护周围组织。
(3)化学外科治疗:Mohs开创了化学外科技术。方法为将氧化锌糊剂涂于肿瘤,待肿瘤完全固定后,切除其固定部分,冰冻切片检查,肿瘤残余部分作标记,再用氧化锌糊剂反复涂抹。如此并用氧化锌固定与冰冻切片'一直重复道肿瘤完全去除为止。对于小的原发病变,采用化学外科与手术切除、放疗以及电外科的治愈率基本相同。手术和放射综合治疗后广泛复发的病例化学外科是理想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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